先验感性论第一节全貌:关于空间是先天直观的四个论证,康德在 1787 年为之单设一节的几何学论证,以及把这一切转化为关于空间是什么之主张的两个结论。凡 1781 年版与 1787 年版有差异之处,两版都予以图示;凡康德在《批判》后文重新回到某个论证之处,都在旁边引用了后文的段落。
问题,以及摆在桌面上的三种回答
第一篇文章停在一个承诺上:存在两种感性直观的纯粹形式,而康德即将考察它们。这是第一种——空间。
他没有以答案开头,而是以一个问题开头。这个问题值得慢慢读,因为整节都是为了回答它而构建的:
“那么,空间和时间是什么?它们是实在的存在物吗?它们只是事物的规定或关系,但即使事物未被直观,也仍然属于事物吗?抑或空间和时间仅仅属于直观的形式,因而属于我们心灵的主观性状?”
这不是三种抽象的可能性。1781 年时每一种都有严肃的拥护者,而康德自己在几页之后的 §7(A39–40/B56–57)中回顾本节对它们做了什么时,点出了前两种:
三种候选答案,以及康德对每一种的裁决:
| 空间是…… | 持此观点者 | 康德的裁决(原话) |
|---|---|---|
| 一种实在的存在物——一个独立自存的容器 | “数学的自然研究者”(牛顿一方) | 他们“不得不承认两个永恒、无限、独立自存的非物”,它们存在“只是为了在自身中容纳一切实在之物” |
| 事物之间的关系,即使无人直观它们也仍然成立 | “形而上学的自然研究者”——莱布尼茨,康德后来说他“把感性的这些形式理智化了”(A275/B331) | 由于在他们看来空间是“从经验中抽象出来的”,他们“不得不否认先天的数学学说对于实在事物具有任何有效性” |
| 我们直观的形式 | 康德 | “按照我们关于感性的这两种本源形式之真实性质的理论,这两种困难都被消除了。” |
请把这张表放在眼前。下面的每一个论证都针对前两行之一,而结尾的两个结论就是康德把它们划掉。
他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阐明。1787 年,他在使用这个词之前先给出定义;1781 年的文本只是说“wollen wir zuerst den Raum betrachten”——让我们首先考察空间——既没有定义,也没有节号。
关键术语(依据文本定义):
| 术语 | 通俗解释 | 康德的原话 |
|---|---|---|
| 阐明 (Erörterung, expositio) |
展开一个概念中已经包含的东西 | “对属于一个概念的东西的清晰(虽然不一定详尽)的表象”(B38) |
| 形而上学阐明 (metaphysische Erörterung) |
表明它是哪一种表象 | “当它包含将概念展示为先天地被给予的东西时”(B38) |
| 先验阐明 (transscendentale Erörterung) |
表明它使什么成为可能 | “把一个概念解释为一个原则,从这个原则出发,其他先天综合知识的可能性能够得到理解”(B40) |
| 外感官 (äußerer Sinn) |
使事物显现为在你之外的能力 | “借助于外感官(我们心灵的一种属性),我们把对象表象为在我们之外,并且无一例外地都在空间之中”(A22/B37) |
| 直观与概念 (Anschauung / Begriff) |
直接遇到的一个事物,与许多事物共有的一个共同标志 | 直观是对象的“直接表象”(B41)。概念“包含在无限多不同的可能表象之中(作为它们的共同特征)”(B40) |
| 综合的与分析的 | 为概念增添内容,与把概念拆开 | 分析的:谓词“(隐含地)包含在”主词概念之中。综合的:谓词虽与主词概念相联系,却位于“概念之外”(导言 IV,A6–7/B10–11) |
| 先天,以及如何辨认它 | 独立于经验而被认识 | “因此,必然性和严格的普遍性是先天知识的可靠标志”(导言 II,B4) |
| 无可置疑的 (apodiktisch) |
不可能是别的样子 | “与对其必然性的意识结合在一起”(B41) |
两种阐明就同一个概念提出不同的问题,这也正是整节的形状:§2 问这个表象是什么?,§3 问拥有它让我们能做什么?
§2——四个论证
其中两个论证确立空间是先天的;另外两个确立它是直观而不是概念。这就是全部的分工。
形而上学阐明,逐个论证(B 版编号):
| # | 主张 | 推论步骤 | 确立了 |
|---|---|---|---|
| 1 | 空间不是从外部经验中得出的经验性概念 | 要把一个感觉关联到我之外的某物,或者把两个事物置于“不仅彼此不同,而且处于不同位置”的状态,我必须已经拥有空间。所以空间不可能从那个经验中抽象出来——“这种外部经验本身只有通过那个表象才是可能的”。 | 先天 |
| 2 | 空间是作为一切外直观之基础的必然的先天表象 | “我们永远无法表象空间不存在,尽管我们完全可以设想空间中没有对象。”空无是可以设想的;不存在则不可设想。所以空间是现象的条件,“而不是依赖于现象的一种规定”。 | 先天 |
| 3 | 空间不是关于关系的一般概念,而是纯粹直观 | 只有一个空间。我们所谓的“诸空间”是对它的限制——只能在它之中被设想的部分,从来不是组装出它的积木。 | 直观 |
| 4 | 空间被表象为一个无限的被给予的量 | 一个概念在自身之下容纳无限多的表象;但没有任何概念在自身之内容纳无限多的表象。空间恰恰做到了这一点:“空间的一切部分都是无限地同时并存的”。 | 直观 |
论证 4 值得细细品味。这个检验是关于包含关系的结构性检验,正是它使结论无可回避:
康德在何处重新回到这些论证
这四个论证每个都被压缩成一段。康德后来回到了其中大部分,而后文的段落往往更清楚地显示出简短版本的意思:
交叉引用(康德原话):
| 论证 | 出处 | 后文段落补充了什么 |
|---|---|---|
| 1——不是抽象出来的 | §7,A40/B57 | 关系论观点被以论证 1 所否认的内容来命名:空间作为“从经验中抽象出来、并在这种孤立中被混乱地表象的关系”。 |
| 2——可以是空的,但不可能不存在 | 二律背反,A429/B457 的注释 | 设想空间是空的,并不是知觉一个空的事物:“空间仅仅是外直观的形式(形式的直观)。它不是一个能被外在地直观的实在对象。”世界与无限空的空间的关系是“一个单纯思想物的谓词”。 |
| 3——一个空间,部分在其中 | 歧义篇,A272/B328 | “一立方尺空间的概念,无论我在哪里、多少次地思考它,其本身始终是同一个。但两个立方尺仍然仅仅通过它们位置的不同(numero diversa)而在空间中被区分开来”——而这些位置“并不属于概念,而完全属于感性”。 |
| 3——一个空间,部分在其中 | 《未来形而上学导论》§13(1783),AA IV 285–86 | 左手和右手:在一切可描述的方面都相等、相似,然而一只手的手套却戴不到另一只手上。这种差异“durch keinen einzigen Begriff”(不能通过任何一个概念)得到理解,只能通过与整个空间的关系来理解:“der Theil ist nur durchs Ganze möglich”——部分只有通过整体才是可能的。 |
| 3——三角形尾声 | 纯粹理性的训练,A716–17/B744–45 | 哲学家“能够分析和澄清直线或角的概念……但他永远无法得出这些概念中尚未包含的任何属性”。几何学家则“一开始就构造一个三角形”。 |
《导论》的语句依据科学院版(Prolegomena §13,AA IV 286)以康德的德文原文引用;破折号后的释义为本站翻译。《批判》的段落依据 Kemp Smith(1929)的英译本译出。
两版的差异之处
1781 年的 A 版在这里列出五个编号的论证;1787 年的 B 版列出四个。康德自己在 B 版序言(Bxxxvii–xxxviii)中对修订的说明,值得在看表之前先了解:
“在命题本身及其证明中……我没有发现任何需要改动的地方。……另一方面,就阐述方式而言,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在这一版中,我试图做出一些改进,首先应当有助于消除对感性论的误解,特别是关于时间概念的误解。”
所以,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变动的是阐述,而不是学说——表格也证实了这一点,只有论证 5 中的一个例外不仅仅是措辞上的修改:
1781 年 A 版对照 1787 年 B 版:
| A(1781) | B(1787) |
|---|---|
| 开头:“让我们首先考察空间”——没有定义,没有 § | §2 定义了阐明,并称这一阐明为形而上学的 |
| 1)不是经验性概念 | 1)相同 |
| 2)一个必然的先天表象 | 2)相同 |
| 3)“一切几何学命题的无可置疑的确定性”建立在这种必然性之上。如果空间是从经验中习得的,那么“两点之间只有一条直线”就不会是必然的;我们只能说“就迄今为止的观察而言,尚未发现有超过三个维度的空间” | ——从 §2 中移出,重建为新的 §3 |
| 4)不是推论性概念,而是纯粹直观,附有三角形尾声 | 3)相同,包括尾声 |
| 5)一个无限的被给予的量——从直观的推进来论证:一个空间的一般概念,“在一尺中和在一厄尔中都同样可以找到”,对于量什么也没有规定,而且“如果直观的推进中没有无界性,那么任何关系概念都无法提供它们无限性的原则” | 4)同样的主张,但论证不同:即上文的“之下/之中”检验,以及一种一下子被给予的无限(“空间的一切部分同时并存”),而不是通过不断推进才达到的无限 |
| 结语:葡萄酒的味道,以及作为“视觉之变状”的颜色 | 改写为:空间是关于某种外在之物的唯一一种可以被称为“[at once] 客观的 [and] 并且先天的”主观表象,因为只有从它才能推导出先天综合命题——而 B 版现在为此援引了新的 §3 |
为什么要改写论证 5?康德没有说。有一种解读——可信,但属于诠释,而非文本——借助了第一个二律背反的注释(A432/B460):在那里,“真正的先验的无限性概念”是“为计数一个量所需的单位之相继综合永远不能完成”,而一个在广延上无限的世界的杂多“是作为同时并存的而被给予的”。通过无尽推进而达到的无限恰恰就是那个永远无法完成的序列,所以 B 版把空间的无限性移到了其各部分的同时并存之中。
§3——几何学论证(自 1787 年起单设一节)
形而上学阐明告诉我们空间是什么。先验阐明则问拥有空间能为我们换来什么,而康德的回答是:几何学的存在。
先验阐明有两个条件,康德在开始之前就把它们说明了:“(1)这样的知识确实是从被给予的概念中得出的,(2)这种知识只有在假定了解释该概念的某种既定方式时才是可能的。”§3 的第一段满足第一个条件;最后一段,连同其中的“唯一解释”,满足第二个条件。
§3 还依赖于导言中的两页,在正文中以括号注明出处,值得看看它们说了什么:
§3 所依赖的两段导言:
| §3 所引之处 | 它确立了什么 | 康德的例子 |
|---|---|---|
| 导言 V(B14–17) | 几何学是综合的:它的命题超出了其概念 |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这是一个综合命题。因为我的直的概念不包含任何关于量的东西,而只包含质。”(B16) |
| 导言 II(B3–6) | 几何学是先天的:必然性不可能来自经验 | 经验只给出“通过归纳而来的比较的普遍性”——“就我们迄今为止的观察而言,这条或那条规则没有例外”。(B3–4) |
请注意,A 版的论证 3 已经使用了完全相同的归纳公式——“就迄今为止的观察而言,尚未发现有超过三个维度的空间”——来描绘如果空间是习得的,几何学将沦为什么样子。§3 保留了这个要点,舍弃了这幅图景。几何学对空间所陈述的东西既是综合的,又先天地成立,而康德把这一事实反推为空间必须是什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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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wchart TD
G["几何学是一门真正的科学
它综合地规定空间"] --> S["它的命题是综合的
超出了概念"]
G --> N["它的命题是无可置疑的
例如空间有三个维度"]
S -->|"没有任何综合命题
来自单纯的概念"| I["所以空间的表象
必定是直观"]
N -->|"必然性无法
从经验中读出"| P["所以这种直观必定是
先天的,先于任何对象
就在我们之中"]
I --> F["先于一切对象的直观
只能以主体为其所在"]
P --> F
F --> C["空间是外感官的形式"]
请注意推理的方向。康德并不是从他的空间理论证明几何学;他把几何学当作既定事实,然后问空间必须是什么,这一事实才是可能的。正如他所说,只有这种解释才能使几何学可以理解——而任何与之竞争的说法“都可以凭这一标准极其确定地与之区分开来”。
康德重返这个论证
在感性论的结尾(总注释,A46–49/B63–66),康德再次展开同一个论证,这一次是以排除法的形式——他说这将“使 §3 中所说的东西更加清楚”。一个关于空间的综合的、必然的命题必定有其来源,而候选来源只有四个:
一个几何学命题可能来自哪里?(A47–48/B64–65):
| 来自概念 | 来自直观 | |
|---|---|---|
| 后天 | 只有经验性命题——没有必然性 | 只有经验性命题——没有必然性 |
| 先天 | “从单纯的概念中只能获得分析的知识,而不能获得综合的知识” | 剩下的唯一来源——“因此,你必须在直观中先天地给予自己一个对象” |
他的检验案例是“两条直线不能围成一个空间”:试着从直线和二的概念中得出它,“你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而且他用比 §3 更强的措辞陈述了结果:空间和时间仅仅是我们直观的主观条件,这“不仅是可能的或或然的,而且是无可怀疑地确定的”。
同一个论证还解释了几何学为什么适用于物理世界,康德在直观的公理(A165/B206)中对此作了阐发:因为经验性直观只有通过空间的纯粹直观才是可能的,“几何学关于纯粹直观所断言的东西,因而对于经验性直观也是不可否认地有效的”。
结论(a)——空间不是物自体的特征
P1.空间是先天地被直观的——也就是说,先于并独立于任何对象。
P2.“无论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规定,都不能先于它们所属的事物的存在而被直观。”
∴空间不表象物自体的任何属性,也不表象物自体之间的任何关系。
关键在于 P2,而它确实在起作用。你在遇到一个对象之前就能拥有的东西,不可能是从那个对象而来的。所以,如果空间真的是先天的,它就不是世界交给我们的东西。
回到开头的那张表。P2 说的是无论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这两个词一下子划掉了两个竞争选项:绝对的规定(空间作为事物的属性或容器)和相对的规定(空间作为事物之间的关系)同样都是只能从事物那里学到的东西。P1 是 §2 确立的。值得注意的是,几何学在这里并不是前提:(a)在两版中都有陈述,包括没有 §3 的 1781 年版。
结论(b)——空间是外感官的形式
P1.空间无非是外感官一切现象的形式——是外直观对我们而言之所以可能的主观条件。
P2.主体的接受性,即其被对象刺激的能力,必定先于对这些对象的一切直观。
∴一切现象的形式能够先于一切现实的知觉而在心灵中被给予——即先天地。
“仅仅从人的立场出发”
结论随即得出:“因此,我们只有从人的立场出发,才能谈论空间、有广延的事物等等。”接着是两个限定。第一,康德并不声称知道每一个心灵都必须以空间的方式直观——“我们无法判断其他思维存在者的直观是否受制于限制我们直观的同样条件”。第二,也是学习者通常忽略的一步:这一限制并没有削弱这个主张,反而使它成为无条件的:
“一切事物都在空间中彼此并列”——只在某种限制下有效。
“一切事物,作为外部现象,都在空间中彼此并列”——“这条规则普遍地、无限制地有效。”
一旦把条件写进判断的主词之中,它就不再有任何例外。
《批判》其余部分所依赖的那一对概念
康德现在把两半放在一起陈述,而它们只有作为一对才有意义:
经验的实在性与先验的观念性:
| 主张 | 它排除了什么 | |
|---|---|---|
| 经验的实在性 | 空间对于任何可能被给予我们外感官的一切东西都是客观有效的 | 空间是梦、幻觉或私人的扭曲 |
| 先验的观念性 | 一旦我们去掉可能经验的条件,空间就什么也不是 | 空间是一个容器,无论是否有人在看,世界都待在其中 |
“因此,就一切可能的外部经验而言,我们主张空间的经验的实在性;然而同时我们又主张它的先验的观念性——换言之,一旦我们撤销上述条件,即空间被限制于可能经验,而把它看作是作为物自体之基础的东西,空间就什么也不是。”
不是贝克莱——以及为什么最终走到那里的是实在论者
明显的反驳是:这会把物体变成幻相。康德在 1787 年增补的一段话(总注释,B69–71)中回答了这个反驳,而他的回答是一个反转:
“如果我把我应当视为现象的东西变成了单纯的幻相,那将是我自己的过错。这并不是我们关于一切感性直观之观念性的原则所导致的结果——恰恰相反。”
最终陷入幻相的,恰恰是认为空间属于物自体的观点。如果把空间和时间看作实在的,你就需要“两个无限的东西,它们既不是实体,也不是实际依存于实体的任何东西”,而它们“即使一切存在的事物都被移除”也会继续存在——康德说,面对这种荒谬,“我们不能责怪善良的贝克莱把物体贬低为单纯的幻相”。驳斥唯心论(B274)用一句话说出了同样的要点:“如果把空间解释为必须属于物自体的属性,那么独断的唯心论就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唯心论所依据的根基,已经被我们在先验感性论中摧毁了。”
结语:空间不像颜色
康德预先堵住了最诱人的类比:这不是在说颜色和味道是主观的。它们只是感觉,“主体的变化,这些变化对于不同的人确实可能是不同的”,它们不提供关于任何东西的先天知识。空间是相反的情形——就起源而言是主观的,而正因为如此,它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每一个对象都普遍而必然地有效。两版对这一点的表述不同。A 版用的是葡萄酒的味道。B 版则给出了一个标准:“没有其他任何主观表象,能像从空间中的直观(§3)那样推导出先天综合命题”,因此颜色、声音和热根本“没有观念性”。最后一段,那朵“对每个观察者”看起来都不同的玫瑰,在两版中是相同的。
这里划出的界限,正是整个感性论最终落脚的界限(B73):基于纯粹直观的判断“永远不能超出感官的对象;它们只对可能经验的对象有效”。